最近,每日都有不少于10家企业老板咨询同一个问题:办理二手车出口备案和成立了团队,或者还没办法开张或者持续亏损,是否还有坚持的必要?该不该“就地解散”呢?
以上问题,我(王绪明)已经做过最少2次公开分析并劝告大家“解散”。今天再一次给大家一个解散的“标准”:二手车出口备案企业半年内不能开张或全年不能盈亏平衡,这就是解散标准!!
首先,我这里说解散,不是直接放弃做二手车出口,而是建议大家先把不产生效益的部分直接砍掉(不论是谁),另外就是要节约成本,把人员减少到“2人”都可以。
其次,若真的不具备从事二手车出口条件,那就直接转行离开(不论是过去的试点还是现在的备案企业),没什么犹豫的。
最后,若还想做最后的倔强,那就“丢掉幻想,极积行动,主动出击,可能有望!”另外,不要创设伪需求。
综上,“49人”股东+签约出口经理人+集中营,若都挡不住需求减少和成本极致的话,解散了还真的是解脱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