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西安的雪下的够大、也够持久,超过10cm,确实少见。但是,来自各地的10位想从事二手车出口和已经在做二手车出口的先后来找我了解“49人”股东共创二手车出口平台,并提出了系列问题。下面,总结一下问题和我的解答分享如下:
1、为什么是“49人”股东,有什么特殊含义?
49人股东是根据《公司法》关于有限责任,股东不能超过50人,所以我认为做任何事都要留有余地,所以不选50人,且9又是数字里最大的,再加上新中国是“49”年成立的。另外,我查了一下全国有限责任公司中49人的公司是没有的,我们是“第一个”,这本身就是一个让人议论和传播的点,这也是我们从构想到实施不到2月,二手车出口行业中有过半数都知道,并且有很多想模仿的。
另外,我也必须给大家分享一下成立这个公司的初衷,就是看到二手车出口刚刚处在初级阶段的萌芽期,不能被自己人“卷”死了。需要探出一条路,而且要为这条路竖起一盏灯,这一盏灯就是:君子和而不同(从《论语》中来),万物并育而互不相害(从《中庸》中来)。让大家知道和明白,我们干的是同一件事(二手车出口),但也可以有各自的不同(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,可以选择不同车型或区域,以及方法)。共同发展中有互相支持和合作,避免相互伤害。
2、“49人”股东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?
说到权利,其实也就是“好处”,也就是为股东解决什么问题,这也是我们这个平台公司要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:
首先,我必须要大家想明白一点,也就是单独成立公司申请二手车出口资质的必须“成本”和未来的不确定性,其实就是49家企业共同雇佣一个“专业团队”(专业律师、会计师、专业翻译、专业办理许可证和注销),及解决“专业”有解决了“安全”,还降低了“成本”,特别是安全:用户安全和资金安全。
其次,就是要明确风险,这里说的风险有两个方面:一是股东从事出口业务给公司带来的风险,主要是“欠款”和交付前的“货损”,这个也是我们重点关注的,我们这个平台公司不给股东“垫资和垫税”,“欠款”的事其实就是股东对外商之间的事,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出现。收款不交货,这也是要重点“杜绝”的,这也是法务重点审查合规性和业务真实性,以及贸易条款的履行可靠性,也尽可能不给客户带来收款不发货的可能。还有就是“垫税”也是有风险的,这个也不能有。一是股东自身在公司外出问题,也同样给其他股东和平台带来不了风险,这也是法律本身制度底线。另外,必须要清楚各股东对公司的最大责任,也就责任上线“19万元”。
再次,就是要清楚每台车出口中股东要向公司交付的1000元,这个是用户平台的运营和日常开支的(也有其他试点免费的事,这里面就不说免费本身的系列问题了),已经为股东提供平台确定性服务的“流程和标准”都是相对固化的和确定的。还有就是地方政策的补贴,这个也是非常清楚的规则,年底按照贡献比例去分配。
最后,还必须要强调“49人”股东是确定的,但具体的股东也是动态的,若年终考核没有贡献的除了劝退外,还有一些违反规则和底线的,要立即果断清除。便于其他股东能及时进入的同时,我们已经做好了在天津、上海、广东也按照此模式逐步成立“49人”股东出口二手车平台,这是为了满足区域化需要和应对国内货源及地方政策的博弈考虑外,重要的还是将“散小”力量进行排列组合,共同抱团出海,一起形成优势,从美日韩的份额中一块一块的分割。
以上暂且到这,我们将一一解析。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