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告诉大家我发起“49人”股东一起汽车出口,这是一件非常挑战我自己“底线”的事,特别是把经营范围限定在特别特别小的一件本来根本就不需要的“行政许可上”,这种情况可能对于我们来讲,司空见惯,而要拿到国际贸易里说,这是非常非常丢人的事。
其次,我必须重申一下,我成立“49人”股东公司,不是为了“取得”许可证和在模式上搞什么“创新”,而是在无法突破现有政策,又不希望看到更多“投机”的反复失败,绝大多数人付出的是时间,损失的利润,甚至是赔钱,对于同行和国内汽车产业发展都毫无价值的“卷”。
再次,就是从美日韩长期二手车出口案例中,想探索一种适合我们中国目前的方法,也许是失败的可能会多,但这不是我担心的,担心的是一些更为“毫无逻辑和市场意识”的“产业政策”和“官员个人意识”,他们的破坏性是无法估量的。
最后,还是希望企业要回到企业自己的位置上,能做什么就做什么,时代和市场的变化,是不规则的和不确定性的,但大风大浪掀翻的一定是“小船”,有航空母舰以来,好像还没有被掀翻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