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上又到了二手车出口企业“备案”季,各地商务部门都在“提醒”,但我(王绪明)认为,二手车出口企业“备案”要适当放宽,并建议如下:
1、将二手车出口‘一年一备案’延长到“3-5年一备案”。
制定“一年一备案”的目的是“动态监管与合规性要求”,但二手车出口企业出口汽车业务中,采取的是“许可证管理”,这完全且实时的可以监管到企业的合规性,没必要“一年一备案”,增加了企业和政府有限资源的成本外,不利于企业“长远规划”。
2、二手车出口“备案”的条件要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,让企业自主“进入与退出”。
二手车出口是完全市场化的,如何出口和出口哪里,这些都是企业“自己的事”,特别是“能与不能出口”,这都是市场决定的,没必要设置一些“有门槛的准入条件”。有了一些限制性条件,或者备案要求,对于更多希望“入场”的都被挡在门外,这对于当下及未来企业与个人“走出去”是一种“制度障碍”和“制度成本”。
例如二手车出口企业需要“至少3个二手车鉴定评估师”来说,这是企业自己的事,因为要为自己“买卖”风险“自负盈亏”,自己会更为操心。另外,二手车出口企对 “售后维修”的解决,确实比二手车出口本身还难,这个需要“大平台或品牌商、买家等”自己通过市场的方法来解决。
例如二手车出口检测机构备案与报告,大家都清楚的很,只能是用于“申领许可证”的形式要件,对于二手车出口本身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外,还增加了成本。
千方百计让出口汽车的“中间成本”降下来,效率提上去!唯有市场化,让出口汽车“供应链”优化组合集群,让市场和企业自己来决定“如何做和要不要做”,这才能让中国二手车出口走上大致正确地路,而不是“顶层设计”和“计划”可以实现的(因为不在其中,难谋其事)。欢迎更多出口商与“49人”股东一起在2月21日上海合作洽谈,一起来为出口汽车努力和契而不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