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“49人”股东上海等地主体筹备
意见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
全国出口汽车同仁及“49人”股东:
2023年12月18日,在西安港注册登记成立西安平行出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(简称平行出口集团),作为创立筹建“49人”股东至今,已经初步完成了“49人”股东的申请暨准入工作,准备于2月底前完成“实名制”股东注册登记。
根据平行出口集团2025发展规划,将在上海等地成立5-7个“49人”股东主体,具体“主体”筹备意见如下:
1、从西安“49人”股东中推选担任各地主体的法定代表人(根据登记等方便,属地化和自愿优先原则)。
2、注册登记地以西安“49人”股东企业所在地并结合出口汽车服务便利化与集群优先(原则上不产生实际租赁费用,必要适当为限)。
3、注册资金按照100万元,西安“49人”股东主体认缴52万占52%,另甄选“48人”股东各占1%,认缴1万元,实缴1万元。
4、各地公司域名登记为:
梦工场(上海/广州/等)出口汽车有限公司(例如)。
5、各地成立“49人”股东主体,按照业务开展需要,办理出口汽车备案登记,按照“1000元/辆”收取“平台服务费”(在未完成登记备案前,先以“西安”为主体出口汽车),其股东出口汽车业务仍然遵循“西安规则”。
6、西安“49人”股东主体,负责各地“49人”股东主体的业务规划与协调管理工作,实现财务、业务、人事等集中化管理,并对各地亏损与法律责任兜底。
7、各主体股东在出口汽车具体业务中,各自决策与盈利分配自由,具体业务地方补贴归具体业务股东,品牌与平台建设运营与建设费用来自各股东“出资款”和出口汽车业务中收取1000元/辆平台服务费。
8、“西安”主体股东与各地主体股东的“出资义务”具有不同:西安各股东“认缴5万元,实缴1万元或2万元,连带责任4万元或3万元(未履行实缴义务责任,在2-3年内完成实缴义务)”,而各地主体股东“认缴1万元,实缴1万元,西安主体认缴52万元”。
9、“西安”主体股东与各地主体股东的“股权”具有不同:西安各股东除占西安主体1%的股权外,还占有其他各地“49人”股东主体“nx52%/49%”股权及股权收益。
10、各主体及股东在“车源与出口方式”、出口服务等享受等同便利与权利。
以上意见内容,请西安“49人”股东对以上意见进行审议和表决,对以上有不同意见直接找王绪明沟通。
西安平行出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
2025年1月23日